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西屯會計、稅務及薪資委外暨相關之人力資源管理會計服務推薦最佳稅務後盾

 

台中北屯記帳節稅, 台中豐原各項扣繳會計服務推薦, 台中北區人才資本管理會計服務推薦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外國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者,得於取得勞務報酬或營業利潤報酬前,向國稅局申請適用之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度計算所得額,按規定之扣繳率扣繳稅款。該局進一步說明,外國營利事業跨境銷售勞務取得我國營利事業給付之所得,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按給付額依規定之扣繳率扣繳稅款後,該外國營利事業得於取得該項收入之日起5年內,檢附相關帳簿文據等文件申請核實減除成本費用及劃分境內利潤貢獻程度,重行計算所得額,事後再退還溢繳之扣繳稅款,造成營利事業資金積壓情形。為減少外國營利事業因溢扣繳稅款造成資金積壓情形,並減輕徵納雙方退稅作業負擔,財政部於108年9月26日修正「所得稅法第8條規定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認定原則」增訂第15點之1,明確規範在中華民國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外國營利事業取得我國來源所得屬所得稅法第8條第3款規定之勞務報酬或第9款規定之營業利潤,得於取得收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稽徵機關申請核定適用之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並依該淨利率及貢獻程度計算所得額,按規定之扣繳率扣繳稅款。該局提醒,外國營利事業申請預先核定淨利率及貢獻程度制度,只限於「勞務報酬」或「營業利潤」2項所得,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之「書表及檔案下載」項下置有「外國營利事業申請核定計算中華民國來源所得適用之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申請書」中英文並列版,可供外國營利事業下載並參考運用。

Q:某些大學或高職會開立技術進修班,企業指派員工去上課,取得學校收據,由企業直接付款給學校,請問有需要申報該學校所得嗎?

Q:您好,我司上月開立電子發票給客戶(B2B),發票上備註欄註明採購單號,今天客戶告知採購單號少一碼,請我司更正。想請問備註欄的資訊對發票會有什麼影響嗎? 此狀況是否只能將該發票作廢重開呢? 謝謝

ACC711CEV55CE


台中中區金融業稅務諮詢
台中逢甲土木包工業登記 台中西屯稅務爭議解決及訴訟 台中推薦國稅局查核案例分享台中逢甲公司遷址登記 台中北區公司節稅推薦會計師事務所 台中大里報稅諮詢

arrow
arrow

    n7adgus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